2022-1-11 11:45:26
2020/21课税年度税款大多在明年1月到期缴交,税务局促请纳税人留意税单上的缴 税日期,依时交税。
纳税人可以透过以下方式缴交税款:
电话「缴费灵」
银行自动柜员机
网上付款
亲身缴款
邮寄支票
准时交税免受罚
请准时交税,以免过期受罚或被追讨欠税带来不便。
拖欠税款可招致下列追讨行动,税务局不会先行通知。
第二期税款即时到期
即时加征5%附加费;逾期超过6个月欠款(包括5%附加费),更加征10%附加费
直接向第三者(包括雇主、银行、租客或债务人)扣税
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
申请阻止离境指示,禁止欠税人离开香港
申请欠税人破产/清盘
纳税人如因财政困难未能依时交税,可致函本局申请分期缴付税款。获批准分期缴 付于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间发出的2020/21课税年度薪俸税、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 单的纳税人,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,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,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 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。
如 就 缴 税 方 法 及 申 请 分 期 缴 税 需 要 进 一 步 的 资 料 , 请 浏 览 税 务 局 网 页
电话:400-9611-680
传真:0755-836689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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