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4-9 15:51:59
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香港设立公司,主要因为香港公司注册流程手续简单,无须经过实质审查,香港税种少、税率低,商业环境成熟以及其健全的法律体系等优势。
然而,因为种种原因,很多企业在香港创立公司后,并未实际发生业务,于是选择对香港公司放任不管——既不年审也不注销。这种行为非常危险!
注销香港公司的必要性:
根据香港地区法律,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必须办理年审,如果逾期不办理将会产生累计罚款,还可能收到法院的传票。若一直放任不管,不注销也不年审报税,2-3年后,香港政府会对其强制清盘注销,企业不仅需补缴年审费用及累计的罚款,公司的董事也会被列入黑名单,个人信誉受损,对其在香港开展业务造成不利影响。 因此,当香港公司不再使用的时候,在此还是建议您走合法程序更为妥当,及时注销才是正确、安全、合法的选择。 香港公司注销申请人,公司的董事、公司法定秘书均可以提交申请。
提出注销申请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公司仍未开始/已停止营运或经营业务;
2. 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;3.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;4. 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;5. 该公司没有位于香港的不动产;及6. (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) 该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。
香港公司注销其它注意事项:
1. 根据新《公司条例》第15部第2分部,只有私人公司及担保有限公司可申请撤销注册;
2. 在商业登记证到期日提前至少52天向税局提出注销申请,否则,要多耗费一年的公司年审年报和报税的费用。
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已经注销了,不论是自己走正常程序注销,还是公司没有年审被政府强制注销,有需要的话,都是可以将公司申请恢复回来的。
申请恢复,主要分两种方式:
1. 向法院申请恢复
①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(主动注销),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,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,可考虑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相关规定,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。
②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、剔除注册和解散时,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令恢复公司的注册,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,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。
2. 以「行政方式」提出申请恢复
主要适用于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。根据2014年新《公司条例》,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可申请的可以“以行政方式恢复”,这是一项新程序,公司注册处处长可籍此以行政方式把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。
更多关于香港公司注销的问题,可以咨询凯笛在线客服,也可以拨打凯笛咨询热线:400-9611-6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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